我单位人事以为我产假后不上班,于5月10号把我的保险停掉了,但是我现在已经开始上班了,单位人事又把我的社保给续上,这样我的生育津贴还能领到吗?(生育津贴上写的是从2月到6月)
答: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政府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的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因你个人原因解除的,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的,将由单位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