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 10:00:43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589375的网友留言:2013年12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实行联网即时结算,不在定点医院生育的,生育津贴是否能够报销?如果报销不了,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单位支付吗?
烟台社保服务中心回复:《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除急诊、急救外,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确定公布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也在于此,除了保证参保职工就医外,也要便于协议管理。否则,也没有必要确定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何况即时结算后,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非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实现。如仍有疑问,请拨打6633797咨询。
责任编辑:杜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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