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柯云峰)前一日晚上,5个月大的女儿频繁拉肚子,次日一早,孩子父母便带她到医院治疗,针刚打了不到一个小时,孩子便不幸身亡。家属称孩子的死因是医护人员操作不当,医院应该负全责。院方认为,婴儿入院时严重营养不良,病情严重,医生建议转院但家属不同意,医生在治疗过程中也并无不妥处置。
据阳新县三溪镇木林村人明瑞雪介绍,26日晚上,她5个月大的女儿小洁拉了两次肚子,额头发热。次日一早,明瑞雪就和丈夫带着小洁来到阳新县中医院儿科。11点左右,值班护士开始为小洁打吊针。
约半个小时后,明瑞雪发现孩子大口喘气,眼睛转动也很不灵活。后来,医生对孩子实施了抢救。当日12点15分,小洁因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的父母认为,值班医生在安排护士为小洁打针前,并未做皮试等准备工作,医院治疗不当,应负全责。
昨日上午,阳新县中医院纪检组长董谊清告诉记者,明瑞雪在怀孕期间,曾患上妊娠性高血压,这导致了孩子早产,孩子出生时只有3斤多,一直体弱多病。
董谊清称,27日上午,小洁被送到医院治疗时,医院曾因其病情严重建议家属转到上级医院,但家属不愿意,还在‘特殊治疗、特殊情况知情同意书’上签下了‘了解病情暂时不转院,如有风险本人承担’的签字。董谊清随后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同意书。
关于打针前未做皮试问题,董谊清解释,医院为小洁进行的是补液治疗,药物中并未使用任何抗生素,根本用不着做皮试。董谊清认为,医院治疗过程中并无不妥处置,至于孩子的具体死因和定责问题,家属应向司法鉴定部门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