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食用路边摊八宝粥昏迷送院抢救
2013-01-28 06:5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字号: 】
深圳新闻网1月27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刘芳 曹维汉)买了路边摊卖的八宝粥,11个月大的孩子竟然昏迷送院抢救。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被告人梁某与杨某提起公诉。
2012年09月22日,黄某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医院门口见被告人梁某在路边摆小摊卖八宝粥,遂买了两碗八宝粥给其儿子廖某(11个月大)食用。廖某食用约20分钟后,嘴唇发黑并昏迷,且不断呕吐,遂送龙岗中心医院抢救。医生初步诊断为亚硝酸中毒,经抢救后康复出院。经法医鉴定,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经查,被告人梁某贩卖的八宝粥系由其丈夫即被告人杨某在出租屋自行熬制而成。经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在公安机关缴获的廖某鸿食剩的八宝粥、梁某未售出的八宝粥(熟)和绿豆沙(熟)等样品中,亚硝酸盐均严重超标。
编辑: 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