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在剖腹后,严重缺氧,由手术室抢救后,仍然处于缺氧状态,医生要求婴儿进保育箱观察,但院方称保育箱没有空位,在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下,要求家属将婴儿送往其他医院,家属在无奈的情况下,将婴儿送往就近医院,但其他医院称婴儿严重缺氧有生命危险而拒绝接收,家属立即返回原医院进行抢救,但因耽搁时间较长,抢救无效而死亡。 婴儿的死亡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那些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