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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蹊跷医疗官司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分娩登记簿”上显示产妇刘春凤“未住院”,双方打官司时,医院却提供了一份“住院病历”;更为蹊跷的是,刘春凤的住院病历号竟和产妇侯某的重号

洛阳市民刘春凤状告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以下简称“洛阳妇幼”)的官司,一打就是7年。

今年6月3日,刘春凤接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主要内容是: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第一、二审判决书,发回重审。7年过去了,官司又回到了原点。

A

新生儿出意外患方、院方各执一词

这场医疗官司,源于2005年12月23日,洛阳产妇刘春凤生孩子。

刘春凤说,当天凌晨,她出现腹痛,丈夫刘国强拨打了120,急救车把她送入洛阳妇幼。当天早晨6时10分,她在医院顺利生下一男婴(后起名“刘睿轩”)。住院期间,出于预防性治疗,医生分别给她和新生儿开了庆大霉素、青霉素各6支。

案件的核心在于:刘春凤说,护士在为她和孩子注射最后一针时,错把应该打给她的庆大霉素打给了孩子,把应该打给孩子的青霉素打给了她。庆大霉素是禁止给新生儿注射的,一旦注射,可能引起耳聋、失明、脏器衰竭等不良反应。

刘春凤说,孩子误被注射庆大霉素后,出现不吃奶、目光无神、哭声无力、双腿软瘫症状,后医院诊断为脑瘫。如今,8岁的刘睿轩生活不能自理,不会说话,听不到声音,看不到东西,走不成路,和植物人没啥区别。为照顾刘睿轩,刘春凤放弃生意,夫妇俩天天围着孩子转,刘睿轩有咀嚼障碍,不能吃馒头、面条,夫妇俩只能用奶瓶喂刘睿轩奶粉、米汤等流食,已经8岁的刘睿轩,体重只有8公斤。

刘春凤认为,刘睿轩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后果,是医院给新生儿打错针造成的,护士在打针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是指:操作前查、操作时查、操作后查。七对是指: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方法)的规定,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

洛阳妇幼对事件的表述,与刘春凤所讲完全不同,医院否认把成人量的庆大霉素打给了新生儿。洛阳妇幼称,刘春凤在没来医院前,胎儿已经出生在裤内,增加了新生儿的感染几率;刘春凤生产时已经40岁,属于高龄产妇,新生儿容易出现意外;刘睿轩是早产儿。正是这些因素,才导致了刘睿轩脑瘫的出现。

B

疑点重重究竟谁在说假话

刘春凤和医院协商不成,于2006年将洛阳妇幼诉至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医院提供的“住院病历”上,刘春凤始终认为,医院提供的“住院病历”是伪造的。综观刘春凤案,有很多疑点。

●疑点一没有办理住院手续,为什么会有住院病历?

案件审理时,医院向法院提供了刘春凤的“住院病历”。而刘春凤则说,她虽然住院了,但当时医院并未给她办理正式的住院手续。既然没有办理住院手续,就不可能有“住院病历”。所谓的刘春凤“住院病历”,是洛阳妇幼为掩盖医疗过错责任,恶意伪造的。

按刘春凤所说,她在洛阳妇幼产房,经产科医生接产,生下刘睿轩,母子俩在产房内观察两个小时后,被转到产一科一病室二床继续留院观察。后来,新生儿出现症状,转入重症监护室。重症监护室医生让刘国强提供“病案首页”时,刘春凤才知道她虽然住院了,医院却没给她办理正规的住院手续。

洛阳妇幼《分娩登记簿》上,清楚地写着刘春凤“未住院”。另外,刘春凤“住院期间”向医院交的费用,拿到的均是“门诊收费发票”,自始至终,医院没有向刘春凤开具住院收费发票,由此可以证明,医院没有为刘春凤办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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