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李彦龙 通讯员 黄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积极服务湖北省青少年尤其是122.2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今年7月,团湖北省委、省少工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启动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设工作,受到了广泛欢迎。
及时发现“一线创造”。激发基层活力、鼓励一线创造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经验。“阳光家园”最初由远安县茅坪场镇的大学生村官、村团支部书记简曼丽发起组建,受到了当地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欢迎,随后在宜昌市推广,得到了中央综治委预防办的充分肯定,荣获了“第二届全国基层党建典型案例评选”一等奖。团省委及时发现“阳光家园”项目的重要价值,团省委书记张桂华迅速召集少年部、志愿者指导中心负责人,深入分析研究全省推广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策略。
科学制定推广方案。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团省委明确了全省“阳光家园”建设方案,即:以农村留守儿童为服务对象,借助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场所,整合基层青年干部、青年志愿者、暑期返乡大学生、当地准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希望工程受助对象等人才队伍资源,围绕暑期监管、爱心陪伴、安全自护、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爱眼护眼、心理咨询等留守儿童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广泛开展课堂教学、实践体验、结对互助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引导他们学习自我保护、积极健康向上、培养健全人格、快乐茁壮成长。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7月4日,团湖北省委、省少工委在宜昌现场会,安排部署“阳光家园”建设工作。在建设规模上提出了1个乡镇建3个、全省建2000个的要求;在实施规范上明确了有活动阵地、有志愿者队伍、有专项资金、有亲情专线、有活动方案、有管理制度的标准;在经费保障上出台了每个“阳光家园”省级1000元、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支出800元、各地党政支持一部分、社会赞助一部分的办法;在资源整合上进行了市直机关、大专院校、文明号荣誉集体、爱心社团结对共建等探索;在制度机制上进行了明确安全保障员、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相关部门联动、优先资助提供志愿服务的贫困学生、管理制度和“三表”(每周课表、志愿者安排表、家长接送签字表)上墙等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省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首先深入村民家中走访调查,梳理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建档管理;然后依托村级阵地逐步落实活动场地,制作悬挂“阳光家园”统一卡通标识,为每个“阳光家园”配备3至5名志愿者;接下来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于7月25日组织全省统一开班仪式,鼓励动员留守儿童到“阳光家园”参加活动。据统计,“阳光家园”参学留守儿童均数达50人。
督办落实确保实效。7月底至8月初,团湖北省委结合“交青年友、问青年计、筑中国梦”活动,组建专项督导组赴全省17个市州、近60个县(市、区),对400余个“阳光家园”进行了调研指导。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阳光家园” 2176所,组织600名多团干部、4000多名志愿者服务留守儿童近10万人。“阳光家园”得到新闻媒体的聚焦报道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大楚网等各级媒体刊发近百篇报道。“阳光家园”日益成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载体,成为基层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创新品牌,成为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成为青年志愿者了解农村的生动课堂,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团湖北省委将按照“全省统筹、属地建管、统一规模、协同创新”的原则,在完善项目设计、保障项目经费、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再添力度,努力把“阳光家园”建设成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