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最后到法院起诉获支持
一对年轻夫妻先后3次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均因女方父亲拒绝交出女儿的户口本未能如愿。日前,面对妻子长期离家不归,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妻子的婚姻关系。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审理后准予两人离婚。
2009年11月间,李某在广东打工时,与同在一单位工作的湘籍女子林某相识相恋,之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2010年7月,林某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两人便于2011年4月6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同月15日产下一子。之后,林某便待业在家,全家生活来源仅靠李先生一人打工挣钱维持,夫妻两人为此经常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2011年9月间,林某先后3次到民政部门要求协议离婚,然而每次都因岳父不肯出示女儿的户口本,导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2月初,林某独自回到湖南娘家,并多次向李某发短信表示“不再回来,想离婚”。
日前,面对妻子长期离家不归,心灰意冷的李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诉请判决与其妻子林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儿子由其抚养,且自行承担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和林某属自主婚姻,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又有婚生儿子,本应是一段美满幸福的姻缘。但婚后因经济等问题经常争吵,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婚生小孩由李先生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记者 章程 通讯员 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