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根据《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此,按照物权法最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已经有了《物权法》第99条依据,但是实际案例还没有。
②《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形:
A.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B.一方不同意支付另一方法定被扶养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