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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名“反贪尖兵”到一名民行检察“新兵”,称呼上从“钟局长”变为如今的“钟科长”,外人都以为他降级了,但钟卫东对此并不介意。
在地处赣西北部的武宁县,钟卫东默默带领着民行检察团队,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护司法公正、关注民生事务,为社会管理建言献策。仅用5年时间,把昔日不为人所知的民行检察工作,培育成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的“十大精品”。
“不纯粹挑刺,不刻意找茬,只为公平正义来得更及时。”钟卫东说。
钟卫东
●1966年10月出生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
●从检18年,多次被武宁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获得“九江检察系统职业道德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等荣誉称号,曾荣立一等功、个人三等功
●其所创新开展的民行检察工作获得省检察院“一院一品”建设“十大精品”
钟卫东向记者介绍在乡镇设立民行联系点的情况 摄/记者秦方
“钟局长”“改行”当“钟科长”
8月7日,武宁县骄阳似火,气温高达39℃。钟卫东坐在办公室内,聚精会神地修改一份再审建议书,他的桌前摆放着一本最新修订版的民事诉讼法规解读,厚如砖块。
“这个案子有点问题,我翻看了《民诉法》208条注义,可以尝试发出再审建议书。”钟卫东说。
准确剖析案件,法条脱口而出,钟卫东一副民行检察业务专家的“范儿”。事实上,钟卫东在民行检察口子上是一名新兵。
1995年,钟卫东踏进武宁县检察院,一直在刑事检察口和反贪口上工作,办过很多大要案,而后升任院里反贪局副局长。2007年,钟卫东“转行了”,从反贪局调到民行科,担任科长一职。
从“反贪尖兵”到民行检察“新兵”,称呼上“钟局长”变为如今的“钟科长”,外人眼里都以为他降级了,但钟卫东并不介意,笑笑不语。性格倔强的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干出一点成绩来。
跟法院唱“对台戏” 目的都是一样的
2007年,民行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低,群众甚至不知为何物,钟卫东却迎来了职业生涯中第一起抗诉案。
那是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案。当年7月的一天,被申诉人甲租赁一辆桑塔纳轿车从武宁县去九江市,在瑞昌市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此案如按属地原则应在瑞昌市管辖,但武宁县法院立案审理了此案,并认为死者甲与申诉人乙之间成立客运合同关系,申诉人乙应对死者进行赔偿。申诉人乙不服判决后到武宁县检察民行科提出申诉。
可钟卫东在仔细了解案情、调查事实情况后,发现被申诉人曾经支付了200元钱给申诉人作为租车费,由此可以认为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是“租赁合同”。钟卫东坚持主张立案,予以提抗。
钟卫东身边的朋友听到后说,如果定性不准确可能会影响法检两家关系,“不要抗诉了”。
钟卫东没有动摇,向九江市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提请抗诉的法律文书,经过上级检察院的研究后,决定支持提抗,后武宁县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并予以改判。
事后,钟卫东说:“我们提抗看似跟法院唱‘对台戏’,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只要抗得对、抗得准,就能赢得法院的支持和尊重。”
设联系点解“无米下锅”之困
现实中,民行检察工作相较其他检察业务来讲属于“新面孔”,老百姓对民行检察工作更是知之甚少,在基层检察院,由于案源少,民行检察人员常常无事可干。
钟卫东说,有句话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源的问题解决了,办案的基础就解决了,检察机关才能更好地针对监督范围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钟卫东开始思索如何广辟案源。
案件当事人不知道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这说明检察机关的业务宣传力度还不够,缺少广泛的群众基础。
钟卫东首先想到加大宣传工作,花大力气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为人知、不被理解、不被重视”的现状。
为此,他坚持每季到多个乡镇进行法律宣传,通过约谈当地的人大代表、村组代表、乡法律服务工作者,宣传民行法律知识。通过宣传走访,他意识到民行工作在乡镇的发展空间很大,特别是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直接和群众接触,案件处理情况他们最清楚,由他们提供的线索又稳又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民行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钟卫东带领民行检察团队经过调研后,提出在乡镇常设民行检察联系点的想法,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院党组同意。当年,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系,在全县8个乡镇、2个居委会成立了民行工作联系点,并对全县司法局下属的3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民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民行检察工作的联络员、宣传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钟卫东说,近年来,民行检察科每年立案在10件以上,其中提抗、建议提抗和再审检察建议每年8件以上,市院支持率达80%,而且每年有4件以上案件得到法院再审或改判。
“化解矛盾就像处理婆媳关系”
民事行政案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对于那些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人来说,民行检察部门无疑为他们打开了一扇窗。近年来,在武宁县,这扇窗越来越多地向民生领域敞开,给那些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人带来支持和帮助。
2010年,武宁县澧溪镇因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金,致使小坪村和下坊村发生山权纠纷。县法院虽然做出了判决,但两村村民皆不服,镇政府劝解无效并多次引发村民械斗、群体上访事件。
当澧溪镇司法所的民行联络员把情况反映上来后,钟卫东带领同事到法院调取案卷了解情况,并冒着酷暑多次到两个村子找当地的年长者了解历史,查阅有关山权界址划分档案,然后联系林业、农业和国土及镇政府等部门一起,召集两村选出的村民代表座谈,从事实、适用法律和法院判决的依据,层层分析,耐心解释,让与会的村民彻底信服。
在钟卫东等一行人的调解下,最终调息了这起群体上访事件。一位村民竖起大拇指说:“检察官的话实在,我爱听。”
“化解社会矛盾就像处理婆媳关系。”钟卫东介绍。化解社会矛盾,要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提出细心、耐心、公心、热心的“四心”服务,把法律解释准确、政策讲清楚、道理说明白,与群众建立信任的桥梁和纽带。
近年来,钟卫东先后办理了息诉案件70余件,息诉成功率达100%。无一件申诉人反复申诉、缠诉,无一件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不是纯粹挑刺不是刻意找茬”
投身民行检察工作时间不长,钟卫东就在九江全市创造了连续5年排名第一的“五连冠”。有同行投来羡慕的目光,也有同行慕名来取经学习。但钟卫东十分谦虚,常以学生自居,除了自学外,还向外省同行学习讨教。
2009年,为了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的作用,钟卫东积极探索了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作为民行工作的亮点来抓。
“我们调查发现,有一部分库区移民拖欠移民金,还有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巨额土地出让金,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为此,钟卫东带领科室人员代表检察院会同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局等对流失的国有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向上述3个单位发出50余份民事督促检察意见书,要求其向拖欠单位和个人进行追偿。为了将国有资产追偿工作落实到位,他坚持动态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并多次与欠款单位和个人交涉,督促他们还款。先后为国家收回拖欠资金9000余万元。
2009年8月27日,武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专题听取了该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汇报并给予了肯定。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在全省都是首例,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了武宁县院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检察机关有权监督民事执行活动。为了贯彻执行新法,钟卫东一直忙于与法院积极沟通,就摆脱当前民事执行困境,探索如何携手法院趟出新路。
如今,在武宁县,民行检察工作已悄悄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了检察院展示风采的窗口,成了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老百姓都知道,不服法院判决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就找检察院,那是一个说得清道理的地方。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不是纯粹挑刺,不是刻意找茬,而是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及时,不再缺席。“钟卫东说。
◎文/杨华 首席记者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