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三部门下发《通知》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提出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简化提取要件,规定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只要凭无房证明,就能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此次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使住房公积金对租房职工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培育住房租赁的需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三是要改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使买不起房的职工通过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解决住房公积金只缴不用的公平性问题。
《通知》要求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规范。除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以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这就意味着,全国各设区城市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细则,这项新政才能落地开花。
专家指出,三部门下发的《通知》没有发布统一的提取额度,就是考虑到各地的职工收入、房屋租赁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给地方自主制定额度的空间,从而推动《通知》在地方的实施更为顺畅,避免出现政策落地难的问题。
同时,《通知》出台很好地赢得舆论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也对地方细则配套制定时间形成了倒逼机制,增加了《通知》在地方执行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