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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整体承租晶华坊公租房的流程非法 反对特权


3月27日下午,华东理工大学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上海晶城·晶华坊公租房整体租赁协议,华东理工大学将首期整体租赁晶华坊470套住房,建筑面积约3.45万平方米,其中一居室54套、二居室364套、三居室52套,租期为十年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明确有以下要求: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很明显,华东理工大学并没有470份资格确认书,而且公租房明确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年,华东理工大学凭什么一下可以租10年?对个人来说,每两年

都要提交材料,重新获取资格证书,华东理工大学就算现在申请的人都有资格证书,两年后还符合条件吗?凭什么他们就有这特权?

在很多单位和个人等着常态化供应的时候,他们一下拿走这么多房源,就意味着这么多人将租不到房,这是对别人权利的践踏,是赤裸裸的特权思想。

我们应该强烈要求上海公积金中心,对此次整体承租的流程和材料给予公示,不然此次承租就是非法和无效的。华东理工大学应该和别的单位和个人一样,

平等申请,两年后重新申请资格证书。

我们反对特权,因为这是对别人权利的践踏,我们呼唤公平,因为这是文明社会的基础。

上海公积金中心,请还大家一个真相,请给那些正排队等着房源的申请人一个希望。

请回答我们,为什么两年后我们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申请资格证书,而华东理工大学不用?

为什么我们最多只能租6年,而华东理工大学可以是10年?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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