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倡导“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了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立教无类,育师有道,构建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矢志服务巴蜀基础教育”的鲜明办学特色。近年来,习近平、贺国强、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
二、学院介绍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的前身是1988年建立的重庆师范大学儿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2003年特殊教育学院成立,成为西部地区唯一专业化的特殊教育学院。学院具有强大的研究、学科与社会服务平台,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特殊教育学,是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研究训练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国际聋人高等教育网络组织(PEN)成员单位,招收特殊教育本科生和听力残疾本科生。七年来,已招收了百余名优秀听障学生接受大学本科教育。2014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湖北、湖南、云南、江西、西藏、广西、新疆等地继续招收25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优秀听障学生(文理兼收)。
三、专业介绍
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专业下设聋人教师教育与残疾人辅助技术两个方向,以计算机技术、信息科学、艺术设计等课程为专业基础,以培养聋人师资与残疾人辅助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此专业不仅填补了国内残疾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空白,开拓了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的新领域,更将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转化为专业优势,有利于拓宽残疾大学生的就业途径。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人际沟通、法律基础、体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特殊教育概论、教学活动设计、计算机原理、网页制作、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信息管理学、绘画、动画设计、特殊教育信息检索与运用、三维绘图软件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3月20日
2.报名费:200元/人。
3.报名方式:通过特快专递或直接到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同时,考生必须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参加高考报名。
4.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持有省、市级残联核准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必须为“听力残疾”或“听力言语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3)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除听力与言语外),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4)原则上须为高中(包括普通高中与聋校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毕业证原件。
5.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高中毕业证(或应届学生证明)或同等学历复印件。
(2)户口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3)考生参加当地高考的报名表复印件。
(4)体检表(体检按高中毕业升学要求进行)。
(5)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报名表、体检表在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网站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报名表中的考生号是指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的14位考生号)。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7)凡考生所交的复印件材料,在考生入学报到时均需查验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在报名时,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因考生理解有误或疏忽而造成材料不齐或材料不实,报名无效,后果自负。五、考试时间及科目根据国家残疾人单考单招相关规定,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时间科目科目
时间
科目
科目
3 月 29 日
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14:00-16:00:数学
3 月 30 日
上午9:00-11:00:英语
下午14:00-16:00:计算机基础(上机考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报到:3月28日下午3:00—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报到时领取准考证。报到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第二教学楼四楼特殊教育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六、录取及入学安排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我校统一复审后参加我校单考单招考试,由我校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择优录取。符合生源地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的,按政策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信息审核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证书与学位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毕业与就业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院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合格毕业生。
九、其它
1.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生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日常生活费用自理;
3.学校设有奖助学金,特困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和接受其它资助。
4.考试报名表、考生体检表,以及考试大纲在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网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5.请各位考生报名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如有信息调整,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
6.该简章若有变动或调整,请以教育部公示的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学工办李老师(023)65363068;学校招生办公室康老师(023)65911111
2.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李老师邮编:400047
3.报名费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收款人:喻少芳邮编:4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