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隐婚不构成违约,判双方继续履约;庭审时公司曾称辞退员工非因怀孕是其不诚信
新京报讯(记者陈博)公司白领张女士怀孕请假两周,被公司以入职时隐瞒婚姻情况为由解聘。劳动仲裁裁定双方续约,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昨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张女士工资损失2万余元。
案情:怀孕暴露员工已婚
张女士于2010年7月入职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铭万智达公司),担任商务拓展专员。
铭万智达公司称,张女士在入职时,填写的求职登记表均为“未婚”。去年11月19日,她自称怀孕,请假2周,同时还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结婚证。公司认为商务拓展专员对诚信度要求高,张女士隐婚,属于诚信问题。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于2010年12月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去年1月,张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定,铭万智达公司与张女士需继续履约,并支付解聘后张女士的工资损失。
铭万智达公司不服裁定,向朝阳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不继续履约,并拒绝支付张女士的工资损失。
庭审:辞退原因成焦点
庭审中,张女士承认隐婚事实,称怕公司知道后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