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女性怀孕后吃得太多,体内脂肪大量形成,体重暴增,有的孕妈妈临产前体重竟增长了五六十斤!孕期体重增长过度,不但导致生育后肥胖,影响女性产后体型,而且增加孕妈妈患妊娠期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疾病的风险。目前认为,孕前体型正常即不胖也不瘦的女性,整个孕期体重增长适宜范围是23~32斤。
某孕妈妈怀孕才27周体重就长了35斤了,腰腹部脂肪极多。我告诉她节制饮食、多活动时,她很担心少吃会饿着宝宝。宝宝真的会挨饿吗?
胎儿所需营养物质全部来自母亲血液
在子宫内,胎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全部由脐带输送,脐带的血液则来源于胎盘。胎盘的结构非常复杂,内有两套血液循环。一套是与母亲血液循环系统相通,另外一套则与胎儿血液循环系统相连。两套血液循环在各自的封闭管道内循环,互不相混,但可以进行物质交换。胎儿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和氧气,由母亲血液进入胎儿血液,而胎儿的代谢废物和二氧化碳则由胎儿血液进入母亲血液,并通过母亲血液循环排出体外。
因此,胎儿所需营养物质全部来自母亲血液。这句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也就是说胎盘像一个功能强大的吸盘,把母亲血液中的营养物质“吸”给胎儿。这使得大部分营养物质在胎儿血液中的浓度都要高于母亲血液,比如,孕晚期胎儿血液中锌的浓度大约是母体的1.5倍。
母亲血液中的营养物质并非全部来自饮食
母亲通过饮食摄入的营养物质,经消化吸收后进入血液。血液运送营养物质到相应的器官组织利用或储存,比如把氨基酸(蛋白质)和葡萄糖运送到各个器官利用,把钙运送到骨骼储存等。此外,各器官之间还要交换或互相提供营养物质,这也是通过血液来输送的,比如肝脏糖原分解产生的葡萄糖运送到大脑利用,把肝脏合成的脂肪运送到脂肪组织储存等。
因此,血液中营养物质的来源非常复杂,一部分来自饮食,另一部分则来自各器官之间的互相调配。而且,胎盘以及胎儿作为母体的一部分,总是优先得到其他各个器官的支持。例如,如果母亲没有摄入充足的钙,那么骨骼中得钙将被动员出来,由血液运送到胎盘,并最终进入胎儿的骨骼,保证其发育;如果母亲未能按时进餐,血糖饮食来源告急,那么肝脏中储备的糖原将分解为葡萄糖,由血液运送到胎盘,供胎儿利用。
吃得更多,胎儿不会得到更多
胎儿直接利用的不是母亲吃进去的食物,而是母亲的血液。血液只是营养物质的“运送车”,而不是“储存器”,所以即使母亲摄入更多的营养物质,也不会储存在血液中,而是会储存在其他器官组织。假如母亲摄入过多食物,消化吸收后都变成脂肪,并储存于全身各处的脂肪组织,这对胎儿有益吗?答案是否定的。母亲长再多脂肪,对宝宝也毫无帮助。
当我劝一些孕妈妈不要吃那么多,否则对自身健康很不利时,有的孕妈妈表示“只要对孩子好,我自己身体无所谓”。言外之意是,只要孩子能得到更多营养物质,自身健康问题就不是问题了。这种想法非常荒谬!首先,孩子不会得到更多营养;其次,如果母亲身体不好,孩子怎么会好呢?
另一方面,即使母亲少吃一点,也不意味着胎儿会挨饿。如果饮食中营养物质有小小的欠缺,那么母亲各个器官组织储存的营养物质会动员出来,优先满足胎儿的营养需要。所以,那种认为母亲少吃一口胎儿就会营养不足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当然,如果母亲进食明显不足或食谱搭配不合理,的确会造成某些营养物质的缺乏,如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C等,而且无法由母体储备来弥补。
保持合理的体重增长是关键
孕期饮食充满艺术性,既要满足胎儿和母体的营养需要,又不能吃得太多,否则将在孕育宝宝的同时还“孕育”着大量多余的脂肪,有时候脂肪重量甚至远超胎儿重量,给妊娠及产后生活带来很多麻烦。那如何才能拿捏好分寸呢?保持合理的体重增长是关键。
孕妈妈增加的体重包括胎儿、胎盘、羊水、增加的血容量、增大的乳腺和子宫以及贮备的脂肪等,它们显然都是为胎儿准备的。除贮备的脂肪之外,其他部分的增长都是胎儿发育所必需的,称为“必要性体重增长”。虽然贮备脂肪对胎儿也有潜在的益处,是为泌乳做准备,但并不是胎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而且一旦贮备脂肪过多,将增加母体代谢负担,带来健康损害。
一般来说,“必要性体重增长”主要受内在遗传机制的控制,所以相对比较稳定,不同的孕妈妈差别不大。以胎儿出生体重为例,3.2千克是平均值,超过4千克就属于异常(巨大儿)了,少于2.5千克也是异常(低出生体重),所以正常情况下不同孕妈妈其实都差不多,差值几乎不会超过1.5千克。
然而,孕期脂肪贮备量的多寡在不同的孕妈妈身上却有很大差异,甚至相差一倍。先是腰腹部,再是臀部和腿,然后是背部和肩膀,最后是脸部及四肢都会有明显的脂肪堆积。这就造成不同孕妈妈体重增长相差较大。简单地说,不同孕妈妈体重增长方面的差异主要是脂肪储备造成的。
因此,管理孕期的体重主要是管理脂肪。如前所述,胎儿发育依赖的是母亲的血液,而不是妈妈的皮下脂肪、内脏脂肪或其他部位无处不在的脂肪组织。妈妈储备再多的脂肪,也不会被胎儿利用。
一般认为,孕前体重正常的孕妈妈,头3个月增加1.5千克,随后每周增加0.5千克,总增重11.5~16千克为宜;孕前偏瘦的孕妈妈体重增长应多一些,头3个月增加2.2千克,随后每周增加0.5千克,总增重12.5~18千克为宜;孕前体重超标的孕妈妈体重增长应少一些,头3个月增加1千克,怀孕中后期每周0.3千克左右,总增重控制在7~11千克。
以较小的体重增长保证胎儿良好的生长发育
最理想的情形是“长胎不长肉”,即妈妈不胖,宝宝也不小(出生体重在正常范围)。但我们经常看到的却是“长肉不长胎”,即妈妈很胖,宝宝偏小的现象。同样地,有时还能看到“长肉也长胎”(妈妈胖宝宝大)和“不长肉也不长胎”(妈妈不胖宝宝偏小)的现象。这表明,妈妈身上储备脂肪的多少与胎儿发育并无关系。妈妈是否“长肉”(胖不胖),与宝宝是否“长胎”(体重轻重)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