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增8天产假 未婚女性担忧求职更难 本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最令女同胞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并细化流产假期。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工资、生育津贴以及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反应:未婚女性担心就业难
对于新条例,不少女职工表示欢迎。不过也有些未婚的女性担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生育和流产医疗费用的条款,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对女性职工的录用更加谨慎,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会担心增加用人成本。
“能出台这样的政策我们确实挺开心的,但是虽然多放了假,如若单位不执行,一切都是空谈。而如若落实到实处,性别歧视将更加严重,像我这种未婚女性找工作就更困难了。”目前正愁找工作的晓玲对记者说。
探访:私营企业放假、薪资看老板
昨日,记者在采访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及个体经营户后了解到,事业单位和国企都承诺可以保证法律规定的假期时长及薪资待遇,但大部分私营中小企业则无法保证规定的假期时长和薪资。
在某餐馆做服务员的小吴向记者透露,他们需要工作满一定时间且表现优异,老板才会给他们办理医保、社保等。“小餐馆本来服务员就没有多少人,一旦有女员工休产假,她的事情我们就得帮忙做,如果她的事我们做不了,老板还得另请人临时接替,老板怎么会乐意?如果老板好说话,可能会让她多休息休息,但如果老板难说话,她可能月子没做完,就得回来继续上班了。”小吴坦言。
而在某私营玻纤工厂车间上班的熊女士则对记者说:“厂里一般最多给我们放半个月的产假,我们的工资也是做一天算一天的钱,所以在休产假的时间里压根就没有工资,更别提生育津贴了。”熊女士说,“如果工人的产假超过了规定时间,也可能被辞退。”据了解,玻纤这类工厂的工人流动性很大,大多数私营工厂雇佣的工人都没有参加医保、社保等。
我市生育新政征求意见中
就目前我市生育保险方面政策的落实情况,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之前包括我市在内的很多城市都没有生育保险这方面的政策,但在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后,近日我市拟出台《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据悉,目前该草案仍在征求意见中,办法将明确新的产假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就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专家表示,新条例规定产假延长了8天,对于大企业来说并不会有问题,但对于那些正在起步的中小企业肯定难以达标。而部分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餐饮这类服务行业,女性员工比较多,年龄也相对比较集中,产假的增加可能确实会增加用工成本,也不排除造成性别歧视的可能。但是,女员工易于管理,特别是结婚生育后的女员工有职业成熟度。为了留人,近年来一些企业反而出现更偏向招聘女员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