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2岁的小女孩摔打1岁男婴,明显冲突于我们对一个孩子的认知直觉和人性想象,于是大家都想知道为什么她下得了如此狠手?在谴责的同时,其实我们更应该对她做一些心理评估,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心理和行为。
社会对小女孩的暴力行为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说这个小女孩具有“反社会人格”。它隐含的推理就是:这个小女孩具有反社会人格→反社会人格内蕴着指向他人(他人是社会的一部分,心理上,对他人施暴具有“反社会”的心理效果)的暴力倾向→遇到1岁男童→暴力摔打男童。
从形式上看,这是一个解释链,似乎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但遗憾的是,这种观点的思维方式不过是:对于某个行为,给它找到一个对应的症状,然后,症状就可以对行为进行解释了——行为正是症状发作的结果。“反社会人格”有严格的界定。问题并不在于在不对小女孩进行“诊断”的情况下无法妄断,而是在于小女孩的攻击性行为,其驱力既可能来自于人格障碍(“反社会人格”),也可能是来自于攻击性的心理。为什么就咬定是前者呢?
第二种观点认为小女孩这样,是天生就是一个坏人(虽然年龄那么小)。有天生的坏蛋和人渣吗?我们确实可以看到有些人确实无论怎么教育感化都没用,就是喜欢干坏事。但我们如何理解“天生”这个意思?
一种理解是“人性”:人性确实是天生的,与生俱来。但人性天生就是恶的吗?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争论了几千年都没有个头绪。我曾经指出它犯了逻辑错误:人性从“天生”的意义上本无善恶,而说“人性恶”,这个“恶”却是一个后天的道德判断,后天的道德判断怎么能和先天的事实认定在逻辑上组合在一起呢?所以,正确的说法只能是,一个人是否天生就具有攻击性?
答案是不。精神分析大师弗洛姆精确地证明:人并不天生就具有攻击性,他具有的攻击性,是在自己心理受到攻击,或想象受到攻击的心理保护,这种心理保护驱动了他的攻击性行为。意思是,小女孩的攻击性并非天生,而是发生在她心理上受到他人(无论这个人是谁)攻击、伤害之后。
当然,另一种理解,是“本能”。精神分析的老祖宗是这种理解的始作俑者。他说人有一种死的本能,展开为各种攻击性,人的各种暴力行为,无论是打架,抢劫,还是战争,都是。但这种理解,犯了“反社会人格”的那种思维简单化的错误。因为一个人A对另一个人B施暴为,就说人有死的本能,那么,难道因为A爱B,就说人有爱的本能吗?同理,嫉妒、排斥、艳羡、骂娘、调侃也是本能?
既然这个小女孩摔打男婴不是反社会人格,她也不是天生的坏蛋,她为什么要这样干?在刚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如果从生活常识的角度去理解或许更合理一些:这个女孩一定被她父母或老师打过,而且下手较狠,创伤性的经验深深地嵌入了她的内心。新闻告诉我们:他父亲承认自己和妻子平常会打骂女儿,“多少对女儿的性格有影响”;而邻居亦证实,小女孩家经常传出打骂声。
因此,我们看到了她的行为背后的一个链条:她被家庭暴力伤害→心理结构受到破坏→心理保护启动→产生攻击性行为→摔打男婴。但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描述,并没有解释清楚小女孩具体的心理和行为。